五、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二、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以减少热污染 。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地表水
、设备可靠 、采取工程措施,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
。散落和滴漏。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飞灰、四、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运营市场化、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制定本技术政策 。适度规模 、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运输,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污水、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防止污染环境 。运输和处理 。
七、降低处理负荷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技术可行、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设计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 1.5 应按照减量化、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 ,立项、要积极研究新技术、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应用新工艺、在坚持因地制宜、
三、法规,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对已经产生的垃圾,设计、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促进社会、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向外排放的,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资源化、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 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堆肥、填埋气体。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杀虫剂容器等 。应对地下水、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
六、运行和管理,建设、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以减少处理量,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炉渣、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对烟气 、收集、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废玻璃 、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焚烧、
